眉山市东坡区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4-
04-
29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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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类别 | 发布层级 | 执行层级 | 受理(部门) | 办理(部门)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有效期 | |
主项 | 情形项 | |||||||||||
1 | 财政扶持 | 对刚性引进“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入选者,省级最高科学技术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2 | 财政扶持 | 对通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合作、联合攻关、顾问指导等方式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及团队,完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点企业,以项目补贴、平台建设资助等方式,按照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10%-3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3 | 财政扶持 | 对合作建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企事业单位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4 | 财政扶持 | 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5 | 财政扶持 | 对新备案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6 | 财政扶持 | 对首次认定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7 | 财政扶持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科技小院,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8 | 财政扶持 |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研单位,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9 | 财政扶持 | 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研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10 | 财政扶持 | 对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12万、9万元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11 | 财政扶持 | 对发明专利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分别给予30万、12万、9万、6万、3万元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12 | 财政扶持 | 对新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且联合科研院所优势学科,本地转化科技成果2项以上的,最高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人才区域高地的若干措(试行)》的通知(眉东委人才〔2024〕1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符合条件相关企业 | 其他 | 2024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 |
13 | 财政扶持 |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4 | 财政扶持 | 限额(规模)以上在库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的,以上年营业(或销售)收入为基数,每新增5亿元,再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限额(规模)以上在库服务业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5 | 财政扶持 | 对限额(规模)以上连锁企业(分支机构3家及以上),区外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限额(规模)以上连锁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6 | 财政扶持 | 对年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2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年增长率达到15%—20%、20%—25%、2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年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2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7 | 财政扶持 | 对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增长率达到30%—40%、40%—50%、5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8 | 财政扶持 | 非服务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单独成立科研、物流、销售等服务业企业,并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入统后年度实际经济贡献首次达到200万元的,以其对东坡区实际经济贡献为参照数,连续三年按100%给予产业扶持同一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主辅分离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19 | 财政扶持 | 区外企业将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职能的总部落户东坡区,并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以其对东坡区实际经济贡献为参照数,前一年按100%给予产业扶持,后两年分别按80%、60%给予产业扶持;东坡区限额(规模)以上在库服务业企业首次经商务部或省商务厅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总部经济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20 | 财政扶持 | 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采取“统一收银”结算,对首次纳入统计且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 |
21 | 财政扶持 | 对在库电子商务企业,年度实际经济贡献超过200万元,且年度营业收入持续保持正增长,以其对东坡区实际经济贡献为参照数,前一年按100%给予产业扶持,后两年分别按80%、60%给予产业扶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条激励扶持政策>的通知》(眉东商博〔2022〕42号) | 奖补类 | 东坡区 | 东坡区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眉山市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局 | 在库电子商务企业 | 其他 | 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 |